南省人事厅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公布我省2006、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
各州、市人事局、建设局:
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,云南省2006年、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已经结束,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合格标准
科目名称 |
试卷满分 |
合格标准 | |
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|
100 |
45 | |
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|
100 |
45 | |
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|
建筑 |
120 |
50 |
公路 |
120 |
50 | |
水利水电 |
120 |
50 | |
市政 |
120 |
50 | |
矿业 |
120 |
50 | |
机电 |
120 |
50 |
二、我省2006年、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数为4577人。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将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统一发往各州、市及省属考点。
三、请各考务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文件精神,用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人员成绩,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登记建档等后续管理工作。
四、有关考试成绩查询等事宜,请按“云人职〔1997〕134号”的要求,与省人事厅考试中心联系办理。
云南省人事厅
云南省建设厅
二○○八年二月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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